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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男子出庭受审 竟再喝三两酒“壮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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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岁的的哥郭某酒量一般,但就好这口,因醉驾被吊销驾照,近半年没摸过车。再次醉酒后难忍“车瘾”,竟当街开走他人未上锁面包车,后被车主追回。昨日上午,清浦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郭某醉驾案,让主审法官意外的是,取保候审在家的郭某为出庭受审时“壮胆”,竟在当天早上吃饭时又喝了三两白酒。

●难忍“车瘾”,醉酒后开走他人面包车

据清浦区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及郭某供述,2016年6月17日中午,被告人郭某与两位朋友在清浦区浦楼派出所附近一酒店喝酒,其间郭某喝了五六两白酒。酒局结束后,郭某走到化工路一酒店门前,发现路边一辆面包车车门未上锁,钥匙也未拔,便进入驾驶室发动车辆。在往西开了十几米后,被车主发现及时拦截。车主发现郭某喝了不少酒,便报警。民警到场后将郭某带往医院测酒精,经血醇检验鉴定,郭某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360.4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

郭某为何要开走他人车辆?昨日上午,在法庭上,他告诉法官,自己当时喝多了,因为近半年没有摸过车了,一时“车瘾”犯了。

原来,郭某早前是一名出租车司机。2016年1月30日晚上9点左右,郭某在家中喝了7两白酒,次日上午8点左右开始驾驶出租车载客运营。当天下午4点55分,郭某驾车沿淮海南路由北向南行驶到大运河桥面时,被后方同向行驶的两辆车子追尾,造成三方车辆损坏。交警到场处置时,发现郭某涉嫌酒驾。经血醇检验鉴定,郭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04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事后,郭某被吊销驾照。

1月30日晚喝酒直到第二天下午仍被查出醉驾,郭某称,自己酒量不行,“解酒”能力太差,但平时就是喜欢喝点。

●难离“酒瘾”,出庭前再喝三两酒“壮胆”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郭某于2016年2月17日被取保候审,6月29日继续被取保候审于其住所。昨日上午,尚未开庭前,郭某一进入审判庭,法院工作人员就发现他有点反常,双眼通红,脸色微红,近闻满身酒味。法官询问得知,早上来法院出庭前,郭某和另外两人在其家中竟又喝了近1斤白酒,其中郭某喝了约3两。

庭审期间,酒后有些不在状态的郭某多次没等审判长说完便抢着说话。当审判长问其对两次醉驾有何认识时,郭某称,自己知道错了,以后不会再喝了,并称自己有悔改之心。审判长责问其既有悔改之心为何出庭前还要喝酒时,郭某称,自己要出庭,感觉有些苦闷,又有些害怕,便想喝点酒“壮胆”。

郭某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检方认为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拘役三到五个月,并处罚金。本案将择日宣判。

●离奇案子,法官也是醉了

本案主审法官告诉记者,此案是该院审理的众多类似案子中比较离奇的一起。第一次醉驾,郭某喝酒和开车的时间间隔较长,相关部门比较慎重,没有第一时间将其诉至法院。第二次,郭某因所谓的“过车瘾”而醉酒驾车,危害是非常大的,如果不是面包车车主及时将其拦截,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昨日上午,清浦法院还以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先后审理了另两起醉驾引发的危险驾驶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指控事发后经血醇检验鉴定,血样中的乙醇含量分别为91.2mg/100ml和250.1mg/100ml,均已达醉酒标准。两人对检方的指控均不表异议,两案也将择日宣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记者 李传芝 通讯员 姚伟 张庆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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